退耕还林条例/第四章 资金和粮食补助第四十四条有效退耕还林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