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退耕还林条例
/
第三章 造林、管护与检查验收
第二十六条
有效
退耕还林所用种苗应当就地培育、就近调剂,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和抗逆性强树种的良种壮苗。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二十五条
回到全文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