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是指本条例附件《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管制清单》)所列的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的贸易性出口以及对外交流、交换、赠送、展览、援助、服务和以其他方式进行的技术转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