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