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所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制剂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药品管理法》第六章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