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三章 抗旱减灾第四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干旱灾害统计报表的要求,及时核实和统计所管辖范围内的旱情、干旱灾害和抗旱情况等信息,报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