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三章 抗旱减灾第三十三条有效发生干旱灾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抗旱预案规定的权限,启动抗旱预案,组织开展抗旱减灾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