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船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港务监督有权在一定期间内禁止其出港或令其停航、改航、返航:

一、处于不适航状态;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规章;

三、发生海损事故;

四、未缴付应承担的款项,又未提供适当担保者;

五、其它需要禁止航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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