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第一章 进出港和航行第八条有效船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港务监督有权在一定期间内禁止其出港或令其停航、改航、返航:一、处于不适航状态;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规章;三、发生海损事故;四、未缴付应承担的款项,又未提供适当担保者;五、其它需要禁止航行的情况。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