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第二章 停泊第十四条有效船舶在港内停泊,必须留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操纵的船员值班,遇有台风警报等紧急情况,全体船员必须立即回船采取防范、应急等措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