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对于确能发挥中西部地区优势的允许类和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其中,列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可以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