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和毒液。向海域排放含油废水、含有害重金属废水和其他工业废水,必须经过处理,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处理后的残渣不得弃置入海。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