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查条例/第三章 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第十七条有效接受调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履行现场指界义务,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土地登记簿等相关资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8年3月1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