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已修改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