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