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运交易所管理规定/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有效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航运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二)审议航运交易所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三)决定、处理航运交易所运作中的重大问题;(四)聘任、解聘航运交易所总裁、副总裁;(五)决定取消会员资格。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