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运交易所管理规定/第四章 交易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航运交易所工作人员应当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不得以任何方式从航运交易所会员或者其他有关单位获取利益,不得泄露内幕信息。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