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对维护民用航空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给予奖励。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