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四章 结汇、售汇及付汇的监管第三十二条有效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也可以在外汇调剂中心买卖外汇,其他境内机构、居民个人、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只能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