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管理条例/第二章 电影制片第十二条有效电影制片单位变更、终止,应当报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并依法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