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八条有效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合同,负有拨付建设资金责任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银行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的建设进度,保证拨付建设资金。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