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在武装冲突中,下列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处所、物品、医务运输工具可以使用保护性红十字标志:

(一)武装力量的医疗机构;

(二)参加救助活动的红十字会;

(三)经国务院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国内外的志愿救助团体和医疗机构;

(四)经国务院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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