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红十字标志是国际人道主义保护标志,是武装力量医疗机构的特定标志,是红十字会的专用标志。除本办法规定的外,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使用红十字标志。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