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章 事故调查第二十四条有效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