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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利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当具备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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