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5月1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