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五章 进出口监测和临时措施第五十八条已修改对进出口货物采取限制或者禁止的临时措施的,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在实施前予以公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