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