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十七条有效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0年7月5日公布施行的《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同时废止。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