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第三条有效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内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