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第十九条有效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应当在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资格的境内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公司开立外汇帐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承销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主承销商应当在承销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所筹款项划入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的外汇帐户。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