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