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三章 反补贴调查第二十四条有效在反补贴调查期间,应当给予产品被调查的国家(地区)政府继续进行磋商的合理机会。磋商不妨碍商务部根据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并采取反补贴措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04年6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