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三章 反补贴调查第二十条有效商务部可以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商务部应当为有关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地区)政府提供陈述意见和论据的机会。商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派出工作人员赴有关国家(地区)进行调查;但是,有关国家(地区)提出异议的除外。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04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