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章 补贴与损害第十条有效评估补贴进口产品的影响,应当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进行单独确定。不能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进行单独确定的,应当审查包括国内同类产品在内的最窄产品组或者范围的生产。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04年6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