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章 反倾销措施/第三节 反倾销税第三十八条有效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