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章 司法救助第五十条有效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