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第四十条有效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