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五条
有效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十四条
回到全文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