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已修改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向其所在地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跨境大额资金流动和资产转移情况。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