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务范围第三十条已修改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