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外国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并经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者许可的金融机构。本条例所称外国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并经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者许可的商业银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