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本解释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0号)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2月1日
本解释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0号)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