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筑师名义从事注册建筑师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