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章 执业第二十二条有效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