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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二章 设立

第十三条

有效

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分为筹备设立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但是,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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