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五章 用地及其费用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外资企业使用未经开发的土地,可以自行开发或者委托中国有关单位开发。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当由外资企业所在地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安排。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