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第七十一条有效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销售,拒不停止销售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