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国家保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机关和单位非法改变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干预企业自主权和向企业平调或者摊派人力、物力和财力。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