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第四章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内部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可以实行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责任制,但任何一种生产经营责任制均应当以安置待业人员作为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