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